電費近年有加無減,愈來愈多村屋或私樓居民參與「上網電價計劃」,在住宅外牆或天台安裝太陽能板,再向電力公司「賣電」扣減電費。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18宗涉及太陽能板承建商的投訴,包括不滿售後服務、誇大宣傳等。其中有個案繳付近兩萬元訂金後,承建商才告知需要額外報價3萬元增加電相供電量,市民遂向電力公司及屋宇署查詢,反被揭住宅天台僭建物違規,必須清拆,賠了夫人又折兵。
承建商稱僭建物合規
消委會接獲投訴,有市民早前聯絡太陽能板承建商A公司上門勘查,公司職員吿知市民家中有已申報的豁免管制僭建物,以及確認可繼續使用單相供電,遂建議在現有僭建物 旁邊加建相約高度的簷篷,然後於上面安裝太陽能板,聲稱可將整個天台覆蓋及保留現有僭建物,工程總價格為19.8萬元。
市民同意後向A公司繳交1.98萬元訂金,A公司其後聲稱安裝工程已獲電力公司批准申請,惟市民需要額外繳付3萬元工程費,以改成三相供電。市民認為早已申報家中使用單相供電,但繳付訂金後卻需改裝, 做法不合理及超出預算,故不接納此做法。
屋宇署要求清拆僭建物
市民遂同步向屋宇署及電力公司直接查詢,其中屋宇署回覆稱,其天台不可有任何僭建物,即使已申報並獲確認的僭建物亦須清拆;電力公司則指單相供電1kw容量不足,不批准其申請,必須先升級至三相供電提供6kw容量。
市民因而對A公司失去信心,要求取消工程,並向消委會投訴。然而,A公司職員一直聲稱負責人不在,即使消委會多次聯絡A公司亦未有具體回覆。消委會遂建議投訴人諮詢獨立法律意見,考慮會否透過民事途徑跟進。
安裝後兩個月屢現問題
消委會亦接獲安裝工程及保養服務參差的投訴。有市民前年9月委託公司B在其村屋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工程費16.8萬元,包含系統配件免費保質5年,及支架免費保質10年。B公司於翌年3月完成安裝及正式掛錶,惟兩個月後逆變器配件出現問題,B公司派員上門更換後未幾再出現問題。市民其後多次向B公司要求維修,惟不獲回覆,最終向消委會求助。
今年首10月接18投訴
政府2018年起推出「上網電價計劃」,可向兩電賣出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每度電可扣減3元至5元電費不等。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18宗涉及太陽能板承建商的投訴,按年增6宗,亦已超出去年全年的15宗。
建議勿輕信承辦商單方面建議
消委會認為,消費者不可掉以輕心,切勿只憑承辦商單方面建議而草率決定,建議如有疑問宜親自向相關部門求證,待確定處所符合各項法例要求後,才委託承辦商協議規劃,亦可先參考《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指南》和香港可再生能源網頁,及致電熱線電話查詢。
另外,私人樓宇業主應查看大廈公契有否訂明任何限制,並應先徵求業主立案法團 或管理公司同意;村屋業主則應先諮詢專業人士意見,了解安裝設備會否影響其他住戶,以及是否需要取得其他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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