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 更新】案中3名被捕中學生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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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 更新】案中3名被捕中學生,包括17歲何裕泓、19歲歐文及15歲男童被控違反《國安法》恐怖活動罪,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今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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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3人於今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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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消息指,同被捕的浸大公關及傳訊主任及1名中學職員,各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並須扣留旅遊證件,稍後返回警署報到,其餘4人將於今日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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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更新】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9名「光城者」成員,涉企圖於鐵路及法院等地方設置炸彈。香港浸會大學證實,該案其中一名被捕者為該校職員,並已暫停其職務。
浸大表示,警方今(7日)持搜查令進入石門校園搜集相關資料,校方會全力協助調查工作。浸大又指,恐怖主義和暴力嚴重威脅市民大眾的安全,甚至社會和國家的安寧和秩序,校方予以強烈譴責,強調理性表達意見和討論,並以理性的方式和平解決分歧是公民社會的基石,提醒該校職員時刻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