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安處早前要求支聯會,最遲昨日提交成員及財務資料等,支聯會昨到灣仔警察總部遞交回信,重申並非外國代理人,認為國安處錯誤引用法律,表明拒絕提供資料。警方予以嚴厲譴責,保安局長鄧炳強重申,若任何人不按法律要求提交資料都會立即採取行動。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3名常委昨午到灣仔警察總部,向國安處警員提交信件,交代拒絕提交資料的原因,逗留約半小時後離開。她指警方信件完全違反「自然公義的原則」,認為信件本身不合法,支聯會不需要遵從不合法的指示。鄒幸彤又指,過程中警方只是簽收信件,並警告不提供資料的法律後果,而她和其餘常委對承受法律後果已有心理準備。
常委徐漢光就表示,已經以個人名義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判定警方的信件無效,並禁制警方向支聯會索取資料,直至法庭有裁決為止。他表示,支聯會是愛國,對被指稱為外國代理人感氣憤,又說支聯會的工作並非受外國指示,亦無收取外國的金錢,也非為外國利益做事。
鄧炳強:理據會在法庭展現
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外國代理人的定義,是受外國政治團體金錢資助,為外國利益活動,至於支聯會有無相關行為,相信「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睇得清楚」。他又指由於不排除有刑事檢控,未能交代詳情,相信如有審訊,理據會在法庭展現。他指任何人不按國安法交出相關資料,警方必定會迅速追究及執法。至於支聯會常委提出司法覆核,他指與警方執法並無衝突。
特首林鄭月娥昨早出席行會前,亦有就支聯會表明拒絕配合作回應,她表示,警方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是依法辦事,「任何人若公然、公開指必然不會依據法律,不能稱自己為公民社會組織。」
警方嚴厲譴責支聯會拒交資料
警方隨後發聲明重申,如果有人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和團體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必定依法跟進。警方又指,早前書面通知多個團體提交資料,已收到個別團體提交;亦有團體要求延期。對於有團體公然不遵從要求,予以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