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早前去信支聯會要求移走擺放於校內的「國殤之柱」,限期今日(13日)下午5時屆滿。支聯會今日回覆港大,稱國殤之柱原創者高志活早前已表明為雕塑擁有人,著港大聯絡高志活接洽。高志活則指,已委託律師要求港大就此事召開聽證會,重申若雕塑遭受破壞,校方有責任作出賠償。港大下午回覆傳媒查詢指出,校方仍就此事繼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
支聯會回信指出,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在1997年借出國殤之柱予支聯會供在香港永久展覽,翌年港大學生會交由全民投票過,在校園永久擺放國殤之柱,並於1999年6月4日晚由港大學生會將雕塑由維園運往港大黃克競樓平台,並擺放至今。支聯會提到,高志活近日發聲明表明仍為「國殤之柱」擁有人,據悉他已委託律師跟進「國殤之柱」有關事宜,故認為港大校方直接與高志活代表律師接洽處理較適合。
高志活:已要求港大召開聽證會
高志活今早發表公開聲明,提及已委聘律師要求港大就如何處理雕塑召開聽證會,希望能完滿解決問題。他重申,若雕塑受到任何破壞,責任在於港大。高志活提到,若國殤之柱遭破壞,雕塑碎片將象徵「帝國滅亡,但藝術永存」,期望港人盡可能將之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