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港鐵男主任涉去年多次冒警,並要求五名女子拍攝全裸影片,包括兩名未成年少女和三名女同事,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刑事恐嚇、三項冒警、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兩項促致兒童製作色情物品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還押至12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
36歲被告方雄舜案發時任職港鐵車務表現主任。辯方求情指,被告於職場上與異性相處不愉快,因而犯案。
瀏覽港鐵電腦系統取資料
案情指出,被告透過登入港鐵電腦系統查閱報案人的資料,其中去年6月,26歲的港鐵客服主任X報稱被非禮,六日後被告向X發訊息,並要求對方拍攝裸體影片,否則會騷擾X及其家人,X其後封鎖被告電話並決定報警。
同年8月,55歲女子Y涉偷取乘客手機被港鐵解僱,被告向Y發訊息並自稱「中環CID」,指可以警誡了事,但需要對方脫下制服自拍全裸扭腰舞的影片,Y其後封鎖被告電話。另外,39歲港鐵客戶服務女主任Z早前如廁時遭偷拍,被告同年9月聯絡Z,稱看過相關短片,並威脅對方拍攝裸體影片,否則公開偷拍片段。
至於涉及未成年少女的案件,案情指去年11月,15歲少女B報稱於港鐵站偷拍裙底,被告其後冒稱警員,要求B全裸拍片,否則向對方搜身,B母得知後報警求助;16歲少女C涉於港鐵站內偷竊,被告兩日後聯絡C並自稱警長,要求對方全裸拍片,便會停止調查案件,C起疑報警,警方派探員假扮C相約被告性交,被告應約,最終於長沙灣港鐵站被捕。
警誡下認與同事關係不佳
被告同時涉企圖欺詐罪,案情指,38歲港鐵站長A收到被告匿名發出的訊息,聲稱以對方的個人資料借貸60萬元。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沒有借貸,因與A關係不佳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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