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網絡遊戲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擬限制遊戲過度使用和高額消費,網絡遊戲不得設置每日登錄、首次充值、連續充值等誘導性獎勵。
非理性消費 應彈窗警示提醒
意見稿提出,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不得以炒作、拍賣等形式提供或縱容虛擬道具高價交易行為。所有網絡遊戲須設置用戶充值限額,並在其服務規則中予以公示,對用戶非理性消費行為,應進行彈窗警示提醒。
對於隨機抽取機制,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在提供該服務時,應對抽取次數、概率作出合理設置,不得誘導網絡遊戲用戶過度消費。同時應為用戶提供虛擬道具兌換、使用網絡遊戲幣直接購買等其他獲得相同性能虛擬道具和增值服務的方式。
另外,網絡遊戲出版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段及時長;對容易導致沉迷、存在不適合未成年人使用內容的遊戲,應禁止未成年人登錄。網絡遊戲直播不得出現未成年人打賞情況。意見稿還指出,有從事網絡遊戲出版業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須存放在中國境內。網絡遊戲亦不得含有洩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損害國家榮譽及利益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