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記者爆料網」報道,台北市一名29歲田姓男子於周二(6月4日)晚上到天母新光三越的美食廣場,點了「丸龜製麵」的烏龍麵後,取餐放在座位上,暫時離開去上廁所,不料回到位子上,竟發現有一名陌生男子正在享用他的晚餐,氣得報警處理。
台北警方表示,當晚6點許接獲報案指稱涉事百貨公司美食廣場有人偷吃餐點,趕往了解,田男稱買了烏龍麵、炸魚、炸花枝等餐點,共約200多元新台幣,吃了幾口後突感一陣腹痛,離座去上廁所「解放」,回到座位時,竟看到一名42歲吳姓男子坐在他的位子,低頭狂吃餐點。
田男立刻跟吳男理論,吳男隨即辯稱以為餐點是沒人要的,觀察數分鐘都沒見有人「認領」,所以才「接棒」進食,還稱自己身上沒有錢,無法賠償;警方到場時,吳男一度還跪求田男不要追究,不過田男堅持提告,警方將吳男帶回警局後,依盜竊、侵佔等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