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研究顯示,潛在器官捐贈者的數目,可能較真正器官捐贈者數目多出數倍。最新一期《香港醫學雜誌》的研究文章,分析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伊利沙伯醫院的病歷紀錄,凡75歲或以下接受機械通氣並病歷紀錄顯示腦損傷的病人,均被視為潛在器官捐贈者,在研究期間共有3,659人死亡,平均年齡為59.4歲,其中108人為潛在器官捐贈者,但最終只有11人真正成為器官捐贈者。
研究指出,未能捐贈器官的原因包括醫學上不適合捐贈、未能適時轉介捐贈聯絡團隊、維護死者器官失敗、不能確診腦幹死亡及家屬拒絕捐贈等;團隊認為,醫護人員未能把握潛在捐贈者,是本地遺體器官短缺的重要因素,故認為應切實解決在捐贈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便可增加本港的器官捐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