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人可能對過時過節要出席家族聚會感到苦惱,不過在意大利卻沒有這個問題。意大利最高法院近日裁定,孩子利益應優於祖父母,不能強逼「不想要、不受歡迎的關係」,孩子有自我辨識能力後更是如此。
裁決來自意大利一宗倫常案。一對祖父母控告愛孫在家長的阻撓下,令他們無法見2個愛孫,因此入稟法院要求裁定愛孫家長行為損害愛孫健康、權益。相關官司纏訟多年,原告祖父母在少年法庭、上訴法院都獲勝訴,他們在2019年獲上訴法院許可,在社工陪同下與愛孫會面。上訴法院當時還警告被告愛孫家長,剝奪孩子與其他親戚相處恐造成潛在心理傷害。
裁決:不得強加孩子不想要的關係
被告家長不滿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他們指出,家族關係很緊張,孩子們才不喜歡出席家族聚會。最高法院近日作出重要裁決,指出祖孫情毫無疑問對於2名孩子有益處,但是,2名孩子已明確表達不喜歡這種關係,並且不想被逼去見「長輩們」,尤其是在衝突情況下。因此裁定,孩子利益應優於祖父母,不得強加「不想要、不受歡迎的關係」。若孩子年滿12歲或者已有自我辨識能力更是如此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