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麻省檢察長辦公室批准一項允許任何人、無論性別,在度假小島南塔克特(Nantucket)海灘都可裸露上身的法例修正案,推翻之前針對女性裸露處以300美元(約2,340港元)罰款或最高3年監禁的規定。
美聯社報道,南塔克特當局5月召開居民大會,以327票贊成、242票反對通過海灘性別平等法例修正案,但還必須通過檢察長辦公室的審查,以確保該修正案沒有與州憲法牴觸。
檢察長辦公室本月6日公布裁決時表示,南塔克特有權選擇允許在其海灘上從事哪些活動。
裁決書指:「我們批准鎮上投票結果,即允許任何人在南塔克特任何公共或私人海灘裸露上身,因為我們認為並沒與憲法牴觸。」
性別平等的勝利
該修正案由女居民Dorothy Stover提出,她向WBZ-AM電台表示:「這是在糾正錯誤,趕上對男性來說已經合法的事情,允許所有人在這個空間可以裸露上半身。」
修正案獲得批准,也受到麻省眾議員Dylan Fernandes讚許。他說:「南塔克特海灘已獲正式批准,允許男性和女性裸露上身,這是性別平等的一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