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名禽獸不如的27歲男子,因強姦一名13歲智障少女,而被重判入獄19年及8下鞭刑。據報被告聞判時當庭痛哭,後悔不已,但早知結果何必當初。
任職窗簾店員工27歲被告阿米魯沙克林被控於7月8日晚上,在居鑾市的娛樂場所載走受害人,之後在車上污辱了她。阿米魯沙克林於翌日被捕。
強姦案|法官痛斥被告無同情心 天理難容
檢控官在庭上狠批被告並未因為受害女童求饒而放過她,反而威脅她及恐嚇殺害她,侵犯她後仍繼續非禮,冀法庭處以重刑,以維護公眾利益並起阻嚇作用。
被告母親及姐姐等親友有出庭聽審,法官痛斥被告無同情心、其行為天理不容,判處其3項罪名分別入獄10、6及3年,分期執行,即合共19年,並判處8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