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網紅「李根大尉」(이근대위)不理政府警告,去年3月前往烏克蘭當志願軍抵禦俄軍入侵,此舉被認為違反《護照法》,今年1月被正式起訴,而他返國治療傷勢後,上周四(17日)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李根大尉表示,將和法務團隊商議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根據《韓聯社》,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李根大尉被依違反《護照法》;去年7月他因開車擦撞後,被追加了一條肇事逃逸,在一審判處其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同時需從事80個小時社會服務和接受40個小時守法駕駛課程。
法官:讓國家承受過度不必要負擔
法官鄭在容指出,認定李根大尉擅自違反《護照法》有罪,指他「滯留烏克蘭、在當地參加傭兵團,此舉恐怕反而會讓國家承受過度不必要的負擔」;至於李根開車和一輛機車駕駛擦撞後肇逃,法官則表示,受害者所承受的傷害並不算輕微,且李根事後並未試圖向受害者謀求和解。
一審判決結束後,李根向現場採訪媒體透露,事前早已預料法官會做出如此判決,他表示將和法務團隊商議後,再來決定是否採取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