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將於下周二(11月5日)舉行,同日進行國會眾議院全院(435席)以及參議院(合共100席)的三分一(33席)改選,當選人將於明年1月20日就職。美國總統選舉的制度複雜,拿到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不一定能當選,關鍵在於能否拿到過半數的選舉人票,當中又以搖擺州份發揮至關重要的影響。
「選舉人制度」是甚麼?
美國並非採用「直選方式」選出總統,而是用「選舉人制度」(electoral vote)的間接選舉。先由各州選出州選舉人,再由選舉人代表所屬州份投票,以保障各州的自治性及權益。各州的選舉人數量反映著該州的人口規模,全美共有538張選舉人票,加州最多,有54張,人口數較少的州份也有至少3張,誰先取得過半數、270張選舉人票,當選總統。
甚麼是「勝者全拿」?
全國50州中有48州採用「勝者全拿」(Winner-take-all)制度。誰拿到比較多數的普選票,就拿下該州全部的選舉人票,僅內布拉斯加州和緬因州的制度略有不同。內布拉斯加州有5張選舉人票,贏得全州普選的候選人可以得到其中2張,另外3張票由在該州3個眾議員選區內獲得最高票的候選人贏得。
緬因州採取相近制度,該州有2選區,參眾議員各2人,所以有4張選舉人票,2016年,特朗普贏緬因州第2選區多數,拿到1張選舉人票,希拉妮在第1選區和全緬因州獲勝,拿下該州3張選舉人票。
538張選舉人數如何分配給各州?
各州的選舉人票數量,主要是參議院2人以及根據人口分配的眾議員人數的合計,為眾議員435人與參議員100人加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3人。每州至少有3張選舉人票。例如,人口最多的加州有52位眾議員及2位參議員,因此合計擁有54張選舉人票。各州票數每10年可能有所改變,視人口普查結果而定。
選舉人一定會投給贏得普選的候選人?
選舉人團將在今年12月16日依照各州普選的結果投票,確認新一屆總統及副總統當選人。
儘管憲法及聯邦法律並未強制選舉人必須依據普選結果投票。但部分州有相關規定,政黨也會預先取得選舉人的保證。因此絕大部分,甚至全部選舉人會依據選舉結果,投票給獲得最高普選票的候選人。
甚麼是「失信選舉人」?
如果某選舉人投的票與該州選民選出的總統人選有衝突,會被稱作「失信選舉人」(faithless elector)。2016年華盛頓州和科羅拉多州曾有失信選舉人因違背承諾,遭罰款各1,000美元(約7,800港元),其中三人興訟,經多年訴訟後,2020年聯邦最高法院認定各州有權力對「失信選舉人」予以免職或懲罰。
為避免出現失信選舉人,各州有立法約束其行為。例如,投票前正式宣示將票投給獲勝者,否則被撤換、採取記名方式投票、如果選舉人違規投票,選票無效,以及失信選舉人會被處以罰款或其他懲罰。
贏了普選也未能入主白宮?
選舉人制度可能衍生一個問題,就是贏了普選,但輸掉白宮,歷史上曾發生五次。經典的算是2000年大選,當時民主黨時任副總統戈爾在點算絕大部分選票後,雖然領先共和黨的喬治布殊,但由於所得的選舉人票不足以取勝,要由關鍵搖擺州份佛羅里達州決勝負,最終喬治布殊在佛州以500多張普選票優勢,全取該州25張選舉人票,以271比266票反超前戈爾當選。戈爾即使在全國普選票上比喬治布殊多逾50萬票,仍落敗。
歷史重演
2016年大選同樣的「劇情」重演,共和黨的特朗普以304張選舉人票當選,他只得逾6,298萬張普選票,較民主黨對手、前國務卿希拉妮少逾286萬票,是歷屆最大的普選得票差距。
選舉人制度230多年前設計出來的原意,是考慮到美國幅員廣大,當時通訊、交通不便,難辦直選。有支持者認為,選舉人票制度保障了話語權,可迫使候選人走遍全國各地,不會忽略人口較少的州份,但反對者批評這樣的制度剝削了人民的選舉權。
甚麼是搖擺州?
搖擺州(swing state)也稱為決戰州(battleground state),是「鐵票區」、「傳統票倉」的相反詞。西岸和東北部選民這數十年來都傾向支持民主黨,南部和中西部則是共和黨票倉,例如印第安納州,在過去13次大選的民主黨候選人中,只有奧巴馬贏過一次。而搖擺州在勢均力敵的選舉中特別重要,因此候選人往往把時間和資源投入這些州份,爭取勝利。
今屆普遍認為的搖擺州有7個,包括亞利桑那、內華達、喬治亞和北卡羅來納州,還有位處「鐵鏽帶」(Rust Belt,從前工業繁盛,至今已衰落的地域)的威斯康辛、密歇根和賓夕法尼亞州。
今屆大選,如果兩黨都沒有票倉州份「變節」,賀錦麗要勝出,就要在7個搖擺州93張選舉人票中取得超過44張,特朗普要取得5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