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務院發布大灣區規劃綱要後,相關省市便推出多項便利香港居民回大灣區創業、工作、上學及居住等惠民措施,唯兩地法規、稅務制度及貨幣流通均不盡相同。涉及金額較高的樓房買賣時宜多加留意,避免因小失大。
簽訂合同要留神
中港兩地法規不同,購買大灣區樓房,前期要留意樓盤是否具備「五證二書」,現場親身視察外,埋門一腳簽訂合同時更要額外留心。合同是買賣房屋的有效憑據,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益,所以簽署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內容。若合同中有空白條款,應該劃去或填上內容,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對於雙方的約定,更要寫入合同內。
委託代辦手續嚴
或許有人會認為內地購房手續繁複,若有人代為辦理會更省時快捷。於是便衍生一些不法機構或個人,聲稱有關係、有渠道,只需支付介紹費便能為準業主解決購房問題,辦理購房手續。需要提醒消費者,內地相關部門對購房者提交的申請資料有嚴格的審核程序,不要透過不法機構及個人辦理各項手續,避免因無法通過購房資格審審核而面對違約造成經濟損失。
此外,內地個別樓盤開售時,開發商或會與電子商務平台合作,宣傳繳納團購費便可享受折扣優惠。此類活動一般會注明若因買家原因放棄購房,服務費不予退還,買家宜多留意,避免交易不成時產生糾紛。
揀經紀要信譽佳
較可取的辦法是通過地產經紀購房,不過,亦要選擇正規的、信譽良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一家正規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具有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及一定數量的地產經紀。在查看時,注意要看正本,還要留意營業執照、備案證書的有效日期及地址與實際狀況是否相符,房地產經紀人的執業單位與執業證是否一致等情況。
陰陽合同避之吉
在買賣樓房交易過程中,個別人士為了逃避稅款或獲取較高額度貸款,採用簽訂陰陽合同的方式辦理交易手續,這種做法不僅違反法律,還存在重大交易風險。陰陽合同是指買賣雙方就收購/出讓事項訂立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不是真實的內容,而是以逃避税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達成的協議,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納稅人提供虛假材料偷稅漏稅,均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在交易過程中,若其中一方違反承諾,因虛報內容已被房屋交易管理部、稅務部及銀行所認可,當事人只能按照虛報內容履行相應義務,就算透過司法途徑亦未必能履行真實合同約定的事項,要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外匯風險要考慮
購買物業所涉樓房價格較大,一般買家均會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分期繳付。需留意人民幣兌港元的匯率波動,或會導致買家的實際開支超出當初根據購買物業時的匯率確定的預算。買家應小心衡量由立約到付清樓價餘款時有關匯率浮動帶來的風險,以免因預算失誤而未能委善完成交易。
此外,若買家進行外匯兌換,應只光顧有信譽及持牌的兌換服務商,更應避免使用地下錢莊,以防詐騙及誤觸外匯管理法,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