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天后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前年在銅鑼灣「水門雞飯」工作期間,因失重心跌倒,遂向餐廳追討工傷欠薪但敗訴,之後他再上訴失敗,連來帶利拖欠餐廳4.8萬元訟費,餐廳入稟高院要求頒令梅啟明破產。
法官下令梅啟明破產
案件於今日高院再訊,梅啟明在庭上稱自己才是受害者,並表示自己兩餐都成問題,要求分6成攤還。呈請人拒絕梅啟明的要求,法官亦認為時限不合理,指他屬於資不抵債,於是頒令梅啟明破產,並指即使梅啟明被頒破產令,其工傷案件會繼續進行。
斥法官夾硬嚟
梅啟明在庭上表示︰「我無話我唔俾錢,我無話我唔還,無理由強迫我破產,文件我又無收到,夾硬嚟嘅」。他認為工傷案變成破產案是笑話,表示會考慮上訴。 債權人商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梅啟明破產。
梅啟明早前表示在2023年3月24日於「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受傷,但區域法院法官認為事件可能與梅啟明的頸椎退化有關,未能證明是工傷,拒絕了他的索賠申請,並下令支付4.7萬元訟費。隨後,他的上訴和訟費擱置申請均被駁回,需再支付2.5萬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