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東張西望》主持潘梓鋒早前涉打鬥被捕,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考慮到案件性質及事主已康復,故同意不提證供起訴,以簽保守行為處理。
裁判官批准潘梓鋒自簽1,000元、守行為36個月,另支付訟費500元,從保釋金扣除,不留案底。裁判官下令被告在守行為期間不得企圖作出暴力行為或威嚇別人,特別是事主鄒兆霆。裁判官又提醒被告今次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是極之僥倖,被告要好好珍惜機會。
鄒兆霆受傷需縫10針
案情指潘梓鋒與控方第二證人,即《3日2夜》女主持吳紫韻於2019年2月至2021年7月為情侶關係,後因感情轉差而分手。及至8月6日,吳紫韻與控方第一證人鄒兆霆在將軍澳一個單位,潘梓鋒非法及惡意傷害鄒兆霆,令其面部受傷,及後到醫院驗傷,他的左眼眉及左耳有3處撕裂,共須縫10針。鄒兆霆在《愛.回家之開心速遞》中飾演「賈明昇」,早前出席活動時,其眉角仍可見清晰疤痕。
特別點名多謝林盛斌
潘梓鋒離開法院時表示裁決合理,問到何時復工,他稱一切由公司安排。他坦言自己有不對的地方,會重新出發,並多謝圈中好友在過去這段時間的關心,更特別點名多謝林盛斌,大讚對方為人有義氣,令他明白甚麼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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