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拍攝網紅耀樂未成年時候的性愛片兼互傳被起訴,現時由士林法院審理,起訴期間法官限制他出境。但炎亞綸日前以工作為由,向法院申請撤銷限制出境及拿回護照,法院認為炎亞綸極有可能潛逃,於是拒絕他的所有請求。
承諾工作後回台
炎亞綸表示,他沒有其他國籍,在台灣也有固定居所,生活重心全在台灣。由於工作需要出國,承諾工作後回台。加上他在案發後配合調查,警方理應取消任何限制。但士林法院認為,案件還在調查,一切未有結論,炎仍要親自上庭作供。炎是國際知名藝人,現在還有海外工作,可見有一定能力及方法在國外長期停留。如現時解除出境限制,將來難以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