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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連串示威及遊行,有示威者於去年6月12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及立法會外聚集爆發警民衝突,一名報稱任救生員的男子,被控暴動及抗拒警務人員等罪。他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1項暴動罪,為反修例運動中,首宗承認暴動罪的案件。
被告進入犯人欄前透露,考慮證據後決定認罪,預計刑期約4年。同時寄語「香港人要掙扎」。
21歲被告冼嘉豪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他同時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34730及警員20338,在法庭同意下,此兩項控罪交由法庭存檔,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