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太子站。](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news_image/1571385733_gT.jpg?itok=vuncZCnD×tamp=1739468475)
8月31日太子站。
一名被捕的15歲少年於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被捕,未被起訴任何罪名,警方早前向法庭申請保護令,將少年交由社會福利署決定需否特別看管,法庭拒絕控方申請。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少年庭處理,裁判官黃國輝根據男童的社會福利主任報告,考慮他的背景、學校與家庭關係等因素後,認為少年毋須接受保護令,駁回控方申請。
少年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大律師黎建華代表,辯方指出,警方當日在太子站B出口附近拘捕少年,但該處是他回家必經之路,男童當時只是身穿黑色T恤,以及背包裡被搜出有一對黑色手套和口罩,認為警方並沒有證據證明男童被捕時,曾參與任何非法行為,他亦沒有違反宵禁令。
少年上次應訊獲准保釋,期間須守9至6時的宵禁令,社工曾突擊致電檢查10次,未發現他有違反禁令。社工指,少年絕不會失控導致自己或他人受傷,認為並無必要頒下保護令。
法庭拒絕控方申請頒發保護令後,辯方指是次申請有濫用司法程序之嫌,稱會考慮申索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