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1日港島區遊行演變衝突,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及另外7人,原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22號與盧押道一帶參與暴動,案件今日在區院法院開審,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內容將「22號」刪去,即將範圍擴展至整條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獲法官批准。
控方又提出,如法庭未能裁定各被告暴動罪成,應考慮交替裁決非法集結罪是否成立。辯方反對指相關做法對被告不公,法官要求控方於開案陳詞中補充涉及非法集結案情的內容。
8名被告分別是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控罪內容經修訂後,8人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龔梓舜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