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國慶日,全港各區有示威遊行,其中黃大仙區有11個人涉於當日非法集結,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蚑批撤回2名被告控罪申請,2人亦獲批訟費。
兩名被告梁蔚柔和呂諾兒均為17歲學生,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鳳德道及盈鳳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為2人申請訟費,控方指,當日黃大仙一帶有人涉非法集結,分別在穿著黑衫的梁蔚柔搜出防毒面罩、口罩和衣物,呂諾兒則搜出口罩及衣物,認為2人自招謙疑,反對申請訟費。
辯方反駁,2人被捕位置無人堵路及縱火,呂諾兒證物僅有口罩;梁蔚柔距離涉嫌非法集結位置的3、4個街口外,不認為梁呂當日是自招嫌疑。
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批准2人的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