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左)將於本月刑滿出獄。(資料圖片)
台灣殺人案疑兇陳同佳早前透露願意到台灣自首,並致涵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協助。港府今晚就事件發聲明,指陳同佳「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實」,疑兇打算出獄後赴台自首「純粹出於自願」,希望台方「務實及積極接收一位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的人士」,港府會在法律容許的基礎提供所需協助。
港府指已就陳同佳案作充分及全面考慮,根據所得證據僅能確認其在港觸犯「洗黑錢罪」,未能就企圖或蓄意計劃殺人罪將其檢控,亦未有法律容許將陳同佳移送台灣,以及與台方進行刑事司法協作。港府認為,就陳同佳自首,台方應按一般自願自首情況處理。
據悉,台灣陸委會拒絕陳同佳「投案自首」,將他與協助勸說其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註記管制」,即無法於網上自助申請入台證入境。台陸委會就案件,籲港府勿輕率放棄司法管轄權,兩地應進行司法互助,而非「單單將人送過來,就卸責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