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職能,不能再拖,保安局長鄧炳強(圖)已全情投入相關工作,爭取在本屆政府任期內交代立法框架。她說知道有議員希望在本屆特區政府任內通過,但她個人認為要在本屆政府任內三讀通過條例有難度。
她又指,23條的法例必須要立得好,並確保成效,像中央為特區立好國安法一樣,早期作用是止暴制亂,現在是定海神針,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立後,可以再與保安局和律政司商討工作安排。
另外,林鄭提及會帶領管治團隊和立法會合作,並計劃向立法會提交逾40項立法建議,除23條外,還包括正在進行諮詢有關版權條例的修訂、取消強積金對沖、精簡土地發展法定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