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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陣線區諾軒質疑警方在上周三衝突中,向示威者「射頭射眼」是否達到驅散目的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從當日的電視畫面看到,有人暴力衝擊警方防線,示威者使用磚頭、鐵枝等襲擊警方,亦不理會警方多次警告,警員別無選擇下使用必要武力控制場面。
李家超強調,警方使用武力有既定指引,並受嚴格訓練,「使用武力時係有提出警告,如果使用某些裝備時,亦會瞄向某人身體最大部分,從而阻止襲擊」,又強調警方使用的警棍、催淚煙及布袋彈等為低殺傷力武器。李家超指,警方至今拘捕32人,衝突中有22名警員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