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傑攝)
(蘇文傑攝)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4人的貪污案,終審法院今日裁定1項串謀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被駁回。他們分別乘坐兩架囚車,送往返回監獄服刑。
許仕仁、陳鉅源及關雄生於早上11時15分登上囚車,在數名懲教署人員組成人鏈護送下,囚車駛離終審法院,郭炳江數分鐘後登上另一輛囚車,返回監獄繼續服刑。
許仕仁、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4人,2014年被高等法院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許仕仁被判監7年6個月,陳鉅源判監6年,郭炳江和關雄生各判監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