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在今日(10日)公布,一名入境旅客因為進口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半年及罰款1,000元。
海關透露在周五(9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3歲女遊客時,在其行李檢獲48,4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21.78萬元,應課稅值約16萬元。關員隨即將女子拘捕,並在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女子被判囚6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表示歡迎裁決,並指監禁刑罰具有阻嚇作用及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