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7-08-15 12:05:00 13名反東北示威者改判囚8至13個月 分享: (資料圖片) 13名示威者於2014年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早前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向上訴庭要求覆核刑期,案件今日雙方陳詞完畢,法官裁定,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以15個月監禁為起點,被告改判監禁8至13個月。 13名被告為社工梁曉暘、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朱偉聰、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 入App免費拎荷花BB展入場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