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將軍澳廣場「東海堂」被人破壞商店收銀機屏幕、八達通閱卡器等物品,其中一名被拍到當日在店內破壞儲物架的青年,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今日(1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求情。辯方指被告犯案時僅15歲,受朋輩影響才作出愚蠢行為,又指他於單親家庭長大,母親工作奔波忙碌疏於管教,望法庭輕判。暫委法官許肇強押後案件至8月1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指,現年17歲的被告,承認於2020年8月7日,在將軍澳廣場一樓的「東海堂」,以火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約1米X1米的地板及一張檯,及損壞兩部收銀機的屏幕、一部八達通閱卡器、一部電子條碼掃描器、一道木門及一個櫥窗膠櫃。他原亦被控縱火罪,但獲准存檔法庭。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則否認刑毀及縱火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