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嚴峻期間,於美國留學的19歲女子返港,其60歲的父親涉嫌在住所兩度強姦她,威脅她若不就範則拒絕給予零用錢及把她丟回美國。父親被控兩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他不認罪,今日在高等法院受審。
控方開案陳辭提及,法醫檢驗X的處女膜沒有破損;承認事實指出,被告和Y事後辦理離婚手續。
事主X庭上作供形容事件「核突」、「亂倫」,又因羞恥故沒告訴他人,而且母親Y因眼睛疾患做手術,母親Y身體欠佳不能承受刺激,事主擔心加劇母親病情和令她不開心。
被告曾在X體內射精
X在控方主問下供稱,她自2017年到美國就讀高中,2020年3月18日,就讀大學一年級的X因疫情緣故返港,與父親、即代號為L.C.M.B.的被告,以及母親Y、弟弟一家四口同住一村屋單位。同月某日,X獨自在房內床上看書或玩手機時,被告突然入房推她躺下,脫掉其衣服,並將陽具插入X私處約10分鐘。X表示曾反抗和叫被告別碰她,惟對方要脅說不會給她零用錢,及將她「抌返」美國,X在不情願之下「屈服」。被告在X體內射精,他着X洗澡後離開。X忘記被告神情和兩人衣着,她覺得「不甘」,又說自己「好污糟」遂洗澡。同年4月,被告再同樣推X在床上性交,另於同月某日藉詞欲與X聊天,在床上撫摸其胸部和私處。其間被告給零用錢予X,但X疏遠被告,甚至換掉房間門鎖,被告知悉後揚言換鎖都無用,他可打爛門鎖入房。至同年11月,Y察覺X的態度有異和關心她,X將本案及案發前在上海遭被告性侵事件告知Y,她們和社工陪同下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