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公眾諮詢明日結束,社會普遍已有共識盡快完成立法,完成拖延近27年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正積極整理分析收集到的意見。他指,律政司的草擬工作進行得如火如荼,會盡快敲定立法建議並提交立法會審議;特區政府承諾一定會竭盡全力,配合立法會工作。
林定國指,特區政府會確保法律條文仔細清晰,就較關鍵和重要的特別用語,例如國家安全和境外勢力作詳細定義,條文會清晰列出構成犯罪行為和情況,並列出是否有例外和必須符合的條件,以及訂明域外效力適用的對象。至於罰則方面,他說傾向按照普通法習慣,訂明具有足夠阻嚇力度的最高罰則,但不會規定最低刑期。
林定國:傳媒工作者毋須特別擔心
諮詢文件提到執法部門可提出延長羈留期、阻止被羈留人士諮詢任何律師,選委界議員管浩鳴問到當中有何考慮。林定國指,絕對不會不合理地剝削合法權利,當中一定有充分理由,當局會在條文仔細列明需要延遲的例外情況。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問到,有部分傳媒擔心報道涉及「國家秘密」,容易誤墮法網。林定國說,干犯非法竊取或披露國家機密罪的標準很高,從事一般正常傳媒工作的記者,無任何需要特別擔心或關注;又指條例強調是否涉及明知故犯的行為,相信一般正常新聞工作者難以觸及國家秘密的定義,或日後構成罪行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