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經管學院早前揭發有碩士生涉以假學歷申請入學,其中一名24歲內地女子向港大訛稱自己是美國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以假學歷報讀港大金融碩士課程。涉案女子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餘下1項控罪獲撤。裁判官判刑時斥被告不能妄想可瞞天過海,判囚17周,但因被告已由6月22日開始還柙,故即時獲釋並遣返內地。
入境處及警方提醒勿以身試法
入境處發稿回應案件,指今年5月與警方進行聯合調查,查核被告來港就讀的進入許可申請時,發現被告於表格上報稱虛假學歷以取得入境許可來港就讀。被告6月22日在羅湖口岸出境時被截獲。入境處及警方提醒申請人切勿以身試法,誤信可透過任何非法途徑或虛假資料獲取批准來港就讀或居留。入境處重申,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來港就讀許可或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資格及面對相關刑責,而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官斥「不能妄想可瞞天過海」
持雙程證被告吳霖薈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被告於去年9月1日至今年6月20日之間,以欺騙手段向香港大學訛稱自己是美國康乃爾大學數學學士,不誠實地取得香港大學金融碩士的教育及教導服務;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指她於去年5月10日或該日前後,為取得來港就讀的入境證,申請時訛稱自己於2016年9月至2020年6月在康乃爾大學就讀。
實於上海杉達學院畢業
裁判官曾宗堯判刑指本案控罪嚴重,即時監禁無可避免,指被告於上海杉達學院畢業,訛稱自己為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不能妄想自己可以瞞天過海」,港大曾發電郵予康乃爾大學,確認被告未曾就讀,遂判處監禁17周,但因被告已由6月22日開始還柙,故可即時釋放遣返內地。
父母望女成才找中介「幫忙」 收到假學歷文件默許簽署
辯方引述父母求情信指,他們有良好家庭背景,家庭經營貿易生意,生活無憂無慮,父母因望女成才,主動找中介幫忙報讀港大,雖然父母沒主動要求中製作假學歷文件,但被告收到文件後默許簽署,承認犯下彌天大錯,付上沉重代價。辯方指被告留下案底已對她到海外升學造成障礙,冀法庭盡量輕判處理。
案件編號:ESCC167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