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前港鐵男車長在2021年3月及9月,分別在荃灣某兩個公園的廁所內非禮兩名男童,其中一名更是輕微智障的人士,被控猥褻侵犯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共3罪。他今日於荃灣法院承認其中兩項猥褻侵犯罪,餘下一罪則獲准法庭存檔。暫委法官韋漢熙將案件押後至5月17日判刑,為被告索取心理和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他遭取消擔保,還柙看管。
兩男童不願憶起事件拒絕接受評估
韋官向控方詢問,是否有兩名受害者的創傷報告。控方回應,因兩名男童不願意再憶起事件而拒絕接受評估,但據案例法庭可假定他們曾受到影響。
辯方求情欲索取社服令報告
辯方求情指,現時被告工作於私人顧問公司,為公司提供交通鐵路意見,其僱主亦願意讓被告停薪留職,並希望法庭為索取另外一份社會服務令報告,指出本案控罪沒有量刑指引,被告亦符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的條件,包括沒有案底、家人支持、有良好職業等,加上社服令同樣監控被告進行無償工作,報告可以讓法庭了解被告更多。
韋官隨即拒絕辯方的要求,表明社服令是不適合選項,「唔應該為咗攞報告而攞報告」,認為是合適才會索取。韋官表示,了解到不論在案發前或後,被告有接受精神科治療,過去亦曾確診患有「亞氏保加症」,故擬取消其擔保,以索取各一份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並且把被告還押至5月17日判刑。
被告舌舔X陽具約20至30下
案情指,事件一的15歲受害男童X是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在2021年3月10日下午5時左右,X與其弟弟在荃灣海濱公園籃球場打籃球,其後X前往籃球場附近男廁,被告則尾隨,X在男廁內站立時,被告走近X並脫下其長褲及內褲,隨後跪下,舌舔X陽具約20至30下,歷時約10分鐘,X感到害怕,X穿回褲子後,被告再帶X到男廁旁邊的傷殘人士廁所,當X在殘廁內站立時,被告脫下X的長褲及內褲後跪下,舌舔X陽具約20至30下,歷時約10分鐘,X感到害怕。及至下午6時半,X將事件告訴其弟弟,弟弟轉告父母,X的母親則留下X穿過的內褲,沒有清洗。
被告捏了Y的陽具兩下
至於事件二,男童Y為14歲,在同年9月24日下午7時半,Y、其朋友跟4名同學在荃灣公園打籃球,Y之後前往公園男廁小便,期間被告走近用右手捏了Y的陽具兩下,其朋友就進入男廁後,被告馬上逃去,Y後來告知其朋友及同學,眾人隨即尋找被告,終於在男廁附近找到被告,最終把被告制服並報警。被告在警誡下說出「一時衝動才用左手『揸』了Y的陽具一下」。
被告梅浩霖承認於2021年3月10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怡康街2A號荃灣海濱公園籃球場附近男廁及傷殘人士廁所內,猥褻侵犯15歲男童X;另被控於同年9月24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永順街59號荃灣公園男廁內,猥褻侵犯14歲男童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