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男子昨日經高鐵西九龍站抵港,海關人員為他清關時,在其旅行袋內搜出一樽懷疑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第1部毒藥的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液體及189支未完稅香煙,他隨即被捕。
被捕男子明日提堂
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一項「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及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的罪名,案件明日(一月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違規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可被罰十萬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