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水電技工疑於今年4月,在住所內觸摸精神上無能為力及同住的小姨私處。案件今早(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控方指,因尚未趕及準備事主的創傷報告,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判刑,獲裁判官李志豪批准,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控罪指,代號S. W. H.的被告(34歲、報稱水電技工)被控於2022年4月27日,在葵涌大白田街石籬邨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子X。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當干犯罪行後,感到非常羞愧,已經向小姨子的胞姐及媽媽,即是其妻子和岳母真誠道歉並獲得原諒,被告重犯的機會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