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子涉於2021年,強迫當時年僅15歲的女童與其前男友分手,及後他與女童成為情侶後,再跟她發生性行為,更向她進行襲擊,包括抓住其脖子及頭髮。該男子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襲擊兩罪,經審訊後,該男子被裁定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襲擊共兩罪成,今午(1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9個月。
控罪指,被告曾國成(現年40歲)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襲擊兩罪,指他與2021年9月某日,在天水圍天悅邨悅華樓某單位,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另被控於2021年9月8日,在上述單位及悅華樓24樓電梯大堂襲擊 X。
官指被告有同類性質案底 「係不折不扣嘅性罪犯」
法官郭啟安指,被告無視女童意願,在沒戴安全套下與她性交,形容是「霸王硬上弓」,利用對方年少無知,視其為洩慾工具。法官指,被告沒被控強姦罪應「額手稱慶」,又表示被告有同類案底,稱他沒有汲取教訓,「足見佢冥頑不靈,係不折不扣嘅性罪犯」,認為必須加刑,以儆效尤。
至於普通襲擊罪,法官認為暴力程度非嚴重,事主僅頸部發紅,身心沒嚴重受傷,判處監禁6個月。法官將當中3個月分期執行,共判監禁4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