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歲女旅客因非法進口瀕危鯊魚魚翅,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獲扣減刑期,判監12個月。
檢獲乾魚翅逾450公斤
該名女旅客去年11月23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飛抵本港,經海關攔截及轉介,漁護署人員在15箱寄艙行李內發現受管制的乾魚翅,而該名女子未持有相關文件。漁護署人員隨即檢取行李內逾450公斤乾魚翅,經檢驗證實該批魚翅涉及多個鯊魚物種,當中約100公斤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物種的鐮狀真鯊、長鰭真鯊及雙髻鯊魚翅,價值約44萬元。
漁護署遂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檢控該名女子,其餘檢獲的魚翅亦屬《公約》列明物種,惟未受管制,該批魚翅已獲批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