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補選將於3月11日舉行。(資料圖片)
立法會4個出缺議席將於3月11日進行補選,當局確定參選人需簽署確認書,民主派質疑當局會否以確認書阻止被撤銷議員資格的人士再次參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強調,選舉主任會依法處理,並全權決定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
補選提名期將於本月16日開始,為期兩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補選實務安排,民主派關注確認書的安排,公民黨陳淑莊指去年立法會選舉中,有參選人無簽確認書但獲入閘,相反有人簽了卻被取消參選資格,質疑「完全冇一致性,人治到咁樣!」法律界郭榮鏗追問當局會否以確認書等方法,阻止被撤銷議員資格的人士再次參選。陳帥夫回應表示,選舉主任全權決定參選人的提名資格是否有效,確認書是考慮因素之一,但同時要考慮簽署確認書是否能真實反映參選人的言行等,他強調,每名選舉主任會作出獨立判斷,有需要時會尋求法律意見。
建制派質疑選管會欠國家意識
另外,補選日期與北京「兩會」撞期,經民聯林健鋒質疑選管會的國家意識及敏感度不足,反問「睇通勝定擲骰仔決定」;民建聯蔣麗芸形容兩會受世界關注,是一個影響全球經濟及環境的會議,認為補選不應與兩會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