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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13:09:00

47人初選案|官頒拒撤報道限制判詞 強調非何桂藍所指閉門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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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藍申請解除「傳媒報道限制」被拒。(資料圖片)

何桂藍申請解除「傳媒報道限制」被拒。(資料圖片)

民主派初選案中,47名參與或組織初選的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告何桂藍昨日申請解除「傳媒報道限制」,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何亦隨即撤回其保釋申請。杜官今日頒下判決的簡短書面理據,反駁何桂藍對法庭閉門審訊的指控絕不準確,強調原有做法能保障被告權益。

判詞先指出,何桂藍認為公眾有權知道涉及《國安法》的保釋申請,包括控辯雙方陳詞內容,以及法庭觀點等,認為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的傳媒報道限制符合公義。惟杜官反駁,法庭有責任保護未來審訊的公正性,舉例指出若何桂藍日後欲更換律師代表,繼而改變抗辯方向,公開聆訊內容或會損害其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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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律師留意公眾席直播設備

對於申請方的書面陳詞和代表律師郭憬憲在庭上的陳詞均提到,涉及《國安法》的保釋程序儼如「閉門審訊」,杜官認為絕不準確,並提到昨日於庭上要求其代表律師留意庭內公眾席和庭外的直播設備,才決定聆訊是否閉門,郭狀最終亦收回說法。杜官批評,大律師應該避免對法庭作出沒有根據的指控,並認為沒有充分理由解除傳媒報道限制,遂拒絕有關申請。

何桂藍一方原擬由大律師鄒幸彤代表陳詞。(資料圖片)

何桂藍一方原擬由大律師鄒幸彤代表陳詞。(資料圖片)

鄒幸彤留下「遺作」冀撤銷報道限制

被告何桂藍昨早於高等法院再度申請保釋,並申請解除傳媒報道限制,原擬由大律師鄒幸彤代表陳詞,惟鄒昨晨被捕,無法於庭上代表何,改為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何桂藍開庭前透過律師表示,雖然鄒幸彤被捕,但對方留下「遺作」,冀將撤銷傳媒報道限制的申請「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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