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初選案,45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最後一批參選新界東初選的9名被告,包括何桂藍、劉頴匡、陳志全及楊岳橋等逐一求情,其中劉頴匡希望法官把他納入中至低程度的「積極參與者」,而何桂藍一方確認何的案底紀錄後稱「除此之外,沒有求情」。
劉頴匡盼納入中至低程度「積極參與者」
最後一批參選新界東初選的9名被告,包括何桂藍、劉頴匡、陳志全、楊岳橋、鄒家成、范國威、林卓廷、呂智恒及林景楠等。其中劉頴匡自行陳詞時讀出女友求情信,又稱認為自己應屬於「積極參與」,但程度屬中等至偏低,指法官已裁定本案的不合法之處僅在於協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而他認為否決《預算案》對他不重要。
到被告何桂藍求情時,其代表大狀Trevor Beel表示,確認何的案底紀錄,其後則指,「除此之外,(被告)沒有求情」(other than that, no plea in mitigation put forward to the Court)。何桂藍在被告欄則低頭用電腦,並無特別反應。
楊岳橋:作為大律師被定罪感尷尬
至於楊岳橋就讀出母親撰寫的求情信,指作為大律師被定罪感尷尬,其志向是將香港變成更好的地方,對於犯下本案感真誠後悔,明白是太天真,當時應該拒絕否決《預算案》,他已認罪,希望法庭能夠扣減三份一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