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今日(21日)公布,早前調查一宗涉嫌非法轉讓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特區護照)的案件時,拘捕一名49歲的香港居民男子。該男子在警誡下承認於2019年將其特區護照售予一名中間人,並及後向入境處申請補領特區護照時訛稱自己遺失護照。此外,被告亦承認於2019年在同一名中間人的安排下,與內地居民辦理假結婚,以獲取報酬。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該男子日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非法轉讓護照、一項作出虛假陳述及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告承認所有控罪,各控罪被判監十二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十八個月。
最高可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在沒有合理辯解而向他人轉讓旅行證件或為取得旅行證件而作出虛假陳述均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而干犯串謀詐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
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地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留港資格及身份證,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任何人士切勿以身試法,不要參與在任何地方登記的假結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