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懲教人員被指2023年7月在一個派對房間內涉性侵犯一名醉酒女子,被落案控以一項強姦罪。案件原轉介至高院審理,並於今日(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惟控方指,因事主不作供,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因此申請撤控。裁判官遂下令撤控4人控罪。
涉案3名男被告分別是黃朝豐(23歲)、鍾皓林(27歲)及麥潤良(31歲),另一人為袁嘉鍾(29 歲),均報稱是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4人同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們於2023年7月9日,在尖沙咀美麗都大廈某室強姦女子X。
涉案被捕者早前被勒令停職,懲教署表示會按既定機制處理有關人員的復職安排。懲教署2023年7月曾指,涉案7名懲教人員包括一名懲教主任、一名一級懲教助理及5名二級懲教助理,被勒令停職。
案件編號:KCCC1847/2023、KCCC1223/2024(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