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警員涉嫌在2018年串謀非法賭檔負責人,在掃蕩前透過臥底向賭檔一方「通風報信」,指示布置假賭場令警方信服,並安排「戲子」賭客在行動當日現身,事後給予對方至少1,500元作報酬。4名警員否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3人經審訊後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28歲被告則罪名不成立。
控罪亦指眾被告在行動中安排4名人士假裝「賭客」,促致編製多份調查報告,而明知當中內容不準確。陳少寶前年已認罪,去年被判囚8個月。
被告為警員趙廣林(54歲)、賴福康(48歲)、傅裕文(36歲)及張子健(28歲)及賭檔負責人陳少寶(39歲),同被控1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2018年5月2日至7月1日期間,連同王偉軍和「Eddy」串謀妨害司法公正,即於同年6月22日在荃灣德豐工業中心1座一單位執行掃蕩行動前,安排把內裏的非法賭博工具收藏及放置原本沒有出現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