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或之前落成的公屋,其面向公共走廊的一面設有通風扇窗。日前房屋於部分公共屋邨張貼告示,稱須按《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進行消防改善工程,明年起分階段以防火板圍封面向公共走廊的通風扇窗。房屋局今日(6日)表示,是次圍封工程涉及53條公共租住屋邨約240座樓宇,單位總數約為136,000個。房屋署已於本年10月下旬率先於富山邨開展圍封工程;並會陸續在其他相關公屋樓宇安排圍封工程。
住戶毋須承擔費用
對於有公屋租戶憂慮在有關工程後,其單位會因走廊的燈光不能透進變得陰暗,房屋署有否研究替代方案,房屋局表示,房屋署經過詳細研究工程的可行及安全性、實地考察,及與屋宇署和消防處多次磋商後,最終敲定以防火板圍封單位面向走廊的百葉窗。房屋署在選擇圍封物料時,已考慮各項因素如對現有公共走廊逃生闊度的影響、物料的規格、供應、價錢和防火效能、施工程序、日後維修及工程對住戶的影響等。房屋局表示,所有相關住宅單位均設有露台或窗戶,提供足夠的天然通風及採光。
房屋局又表示,在一般情況下,工程可在單位外完成,租戶無須留在單位內配合,更無須承擔任何費用。如租戶自行封窗,亦無須還原。如有需要,房屋署會協助租戶移除外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