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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16:25:00

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李卓人判囚一年 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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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李卓人判囚一年 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判緩刑

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李卓人判囚一年 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判緩刑

前年8月18日在維園舉行民主派流水式集會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全部罪名成立,另同案兩名被告梁耀忠和區諾軒早前已認罪。案件今日由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求情及判刑,法庭在聽取各被告求情後,於下午3時15分判刑,其中:

黎智英 判囚12個月,即時監禁;
李卓人 判囚12個月,即時監禁;
梁國雄 判囚18個月,即時監禁;
區諾軒 判囚10個月,即時監禁:
何秀蘭 判囚8個月,即時監禁;
吳靄儀 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
何俊仁 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
李柱銘 判囚11個月,緩刑24個月;
梁耀忠 判囚8個月,緩刑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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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雖然當日遊行和平,沒出現暴力情況,但考慮到當日之前的遊行不少都出現暴力情況,認為當日遊行所以沒暴力,是由於警員沒有太大干預,判刑要與之前不同,即使沒有暴力亦需要判監,給公眾有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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