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整形外科醫生涉嫌於2018年在診所內,為52歲女銀行家注射肉毒桿菌(Botox),女銀行家其後昏迷,並於送院後不治。李被控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等共21項罪名,今日(1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被告另涉高院一案之發展,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89歲報稱醫生的被告李宏邦,被控2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以及7項沒有以附表1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
被告於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咀堪富利士道格蘭中心的「李宏邦美容整形集團」,聲稱女子張淑玲於當日下午因哮喘病到訪他的診所,分別企圖誤導高級警員劉樹生及警署警長方志強。被告另於同日同地,沒有根據《危險藥物規例》記入所供應的19項藥物,包括含有配西汀、咪達唑侖、氯胺酮、甲基苯丙胺的注射劑,以及含有安定、氟硝西泮的藥丸等每一分量的真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