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測試發現8款家電產品未達相關能源效益或功能特性表現,今日(17日)將產品從表列型號紀錄冊中剔除,即日起不得在本港供應。
4款慳電膽、3款電磁爐及1款洗衣機
4款慳電膽包括:陽光 (3U-06 11W E27 6400K)、陽光牌(3U-06 11W E14 6400K)、Smart Design(3U-06 11W E27 6400K)及佳之選(3U-06 11W E27 6400K)。電磁爐方面包括:金樂(GW-IH2800)、ASKO(HI1355G)及ecHome(IDC2010T)。另外包括湯笙(TM-FW1280)洗衣機。
機電署負責按《條例》實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並定期挑選表列型號的產品進行能源表現監察測試,以查核有關產品是否符合向機電署遞交的能源效益及功能特性表現。現已向相關進口商發出通知書,進口商會於報章刊登通告,通知巿民有關產品會停止在本港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