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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男嬰住所昏迷不治,警員父親涉虐兒判囚14個月。(資料圖片)
前男警5年前在家中照顧9個月大的兒子時,用冷氣被蓋著男嬰頭部,令男嬰昏迷不治。涉案男子早前否認虐兒罪開審,今日(14日)於觀塘法院裁定罪成,判囚14個月。
被告蔣定邦(42歲),報稱警員,現已被停職,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他於警誡錄影會面下稱,當男嬰哭鬧時安撫不果才以冷氣被蓋頭,其後更改說法,稱用冷氣被蓋頭目的是為嬰兒遮擋光線,令他容易入睡。暫委裁判官莊靜慧裁決指以上有開脫的成分,認為並不可信。
無助下自然哭鬧不止 令被內空氣更少
案發時被告於1個月內8次用冷氣被蓋男嬰頭部,歷時由14秒至108分鐘之久,期間嬰兒亦不斷哭泣,被告不但沒有回應需求,甚至大安旨意去睡覺。冷氣被重量超過嬰兒的三分之一,被告仍用層疊的方式,將冷氣被蓋著男嬰的頭部,此行為必然對男嬰造成身理壓力。嬰兒有嘗試用腳踢開及掙扎,但冷氣被的重量亦令他動彈不得,無助的情況下自然哭鬧不止,而哭泣又令被內空氣更少,只能於腳部傳進被內。在密閉空間造成缺氣情況下,男嬰雙手的力量不足以長時間支撐被子。莊官認為本案涉及違反誠信,被告作為一對一的密切照顧者,男嬰當時只能依賴被告,卻遭受被告造成的苦楚,終下令收監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