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補習天王蕭源(圖)串謀洩露中學文憑試題案,去年被裁定2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其中蕭源被判監14個月,其後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蕭源及另一名任主考員的被告張國權就定罪上訴,昨遭高院法官黃崇厚駁回,需要即時入獄服刑。另外,蕭源的妻子蔡怡就訟費提出上訴獲批。
廉政公署18年落案起訴補習名師蕭源(原名蕭志勇)、其曾任考評局監考員之妻子蔡盈盈,及2名中學文憑試(DSE)口試主考員張國權和吳宏樑,涉嫌非法取用智能電話,以傳送及接收2016年及2017年中國語文科考試的保密資料及試題。
除蔡盈盈外,其餘3人去年5月被裁定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其中蕭志勇及張國權於分別被判入獄14個月及8個月,其後他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而脫罪後不獲發還訟費的蔡盈盈則就訟費命令上訴。至於吳宏樑被判入獄5個月,緩刑兩年,並無提出上訴。
蕭的律師早前陳詞時,指本案的指控不符合控罪元素,又指在口試已開考時,蕭才把試題放在網上,不影響考試的公平性;張的律師則陳詞,張傳送試題時,不知道蕭會即時放上網。
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在判詞中指出,蕭源必然知道兩名被告是主考員,有保密責任;又指主考員不當地洩露資料,是濫用權力、有違職責的行為,亦有充分證據支持各人有所串謀,裁定原審裁決安全及穩妥。黃崇厚又指蕭源身為補習名師,明顯為了私利犯案,認為刑期合理,維持判監14個月,即時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