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印刷業務59歲男子陸志榮去年5月至7月期間涉嫌打電話過萬次,滋擾2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4項不斷打電話罪,及加控藐視法庭罪,案件今(7日)於高等法院再訊。答辯人就申請撤換法官被法援拒絕代表,答辯人要求押後案件以候法援上訴。法官質疑律政司一方為何民事及刑事訴訟同時進行,明言案件於年底仍不能處理,不明白為何「要花咁多錢去做同一樣嘢」,最終押後案件3個月,以待答辯人呈交抗辯書及通知法庭法援是否代表處理撤換法官之申請。
申請人為律政司,答辯人則為陸志榮。答辯人獲法援代表處理藐視法庭一案,陸志榮早前已申請撤換法官但被拒,擬再作申請,惟不獲法援批准代表處理。他表示已就此向法援提出上訴,5月中方知上訴結果,遂要求押後本案3個月後再處理。律政司一方表示反對,指陸應於上一次申請被拒後,先向法官申請上訴許可,再向上訴庭就決定申請上訴。
官:正審理一宗唔知幾時完的案
法官陳慶偉則問及律政司一方,為何本案有兩個程序,裁判處已作檢控,仍需於高院控以藐視法庭,又問及「呢件案係咪嚴重到要上高院做」,以及若刑事程序先審理,可以節省很多金錢,質疑為何民事訴訟先「打頭陣」,「點解要花咁多錢,去做同一樣嘢」。律政司一方則要求法庭盡快處理,並指展開藐視法庭程序,基於本案適合於高院處理,以反映案情嚴重性。
由於法官陳慶偉正審理47人初選案,他亦於庭上明言「正審理一宗唔知幾時完的案」,而涉國安法案件須優先處理,因此不認為能於短時間內處理本案,相信年底前處理機會亦不高。法官最終將案件押後3個月,待答辯人呈交抗辯書,以及通知法庭法援會否就撤換法官申請代表答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