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昨日(4日)發生公眾人士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涉案32歲李姓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企圖傷人」罪,案件明日(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部分樓層設人手安檢站
司法機構因應今次事件,今日起裁判法院大樓逐步實施安檢、增加保安人手,加強巡邏及其他保安措施。大樓地下毋須安檢即可進入,但今日有法庭開庭的樓層入口均設安檢站,公眾人士進入前須將隨身物品放到桌上,由保安人手及肉眼檢查,桌上亦貼有告示,寫明不得帶刀、剪刀、鋸等物品。
至於昨日事發的8樓,升降機大堂外有保安檢查隨身物品,禁止攜帶利器,亦要將載有液體的水樽放在安檢處。同時,大批警員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門外及附近戒備,法院大樓外有兩名保安駐守。對此,有到法庭的市民表示安檢程序影響不大,與預想中出入大樓時間相若。
江玉歡:法院保安可配備「老虎叉」等裝備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於港台節目表示,現時庭警裝備有限,庭內不能配槍,建議可參考內地做法,法院保安比較嚴緊及配備較多裝備,例如「老虎叉」可以作盾牌制服人。她又建議法院門外必須進行金屬探測,並且要嚴格執行,又提到十多年前曾有一名男子在家事法庭企圖向前妻潑腐蝕液體,表示應禁止攜帶液體進入法院。